ldquo错抱人生28年案rdqu

发布时间:2021-10-31

2月8日,上诉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被上医院以及上诉人姚策与被上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二审公开宣判。其中,前一案件被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一案件被判撤销原判,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3元(已给付元,尚需给付.23元)。上诉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被上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医院对于“错抱”的事实均不持异议。医院对杜新枝、姚策母婴登记管理混乱,对“错抱”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医院给郭希宽、杜新枝、姚策造成精神损害,应予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在综合考量本案的案件事实及损害后果、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后酌定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已经有所突破,对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给予了较大限度的保护,并无不当。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上诉称应再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姚策与被上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接生可谓健康所系,生命相托,承担着保护母婴安全的重大责任。医院在接生及母婴管理中特别严谨,特别负责,能够让母子一起平安出院。本案中,年,医院对产妇和新生儿实行母婴分离方式护理(母婴不同室护理),存在对杜新枝、姚策母婴登记混乱和相关化验单缺失等管理上的重大过错,造成“错抱”姚策的事件发生。姚策生母杜新枝称其是肝病患者,但因“错抱”导致姚策自幼不能跟随其生父母生活,很难准确判断姚策肝病原因,影响了姚策加强预防和治疗自身肝病的机会。姚策找到亲生父母时,病情已恶化,影响其对肝脏移植手术的选择和实现。虽然“错抱”与姚策罹患肝癌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是“错抱”影响了姚策一生的命运。医院保障患者生命健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值得尊敬,而医院惟有谨慎尽责,方能避免过错和损害发生,赢得人民群众信任、理解和支持。本案中,医院尽力帮助姚策寻亲,先行支付部分治疗费用,此担当精神值得尊敬,但是,医院过错明显,造成的后果严重,医院应为其过去未尽谨慎职责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姚策请求的赔偿费用属于正常治疗产生,治疗费用及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均在合理范围。法院遂依法改判,支持姚策的上诉请求。该案审判长表示,医院在接生及母婴管理中特别严谨,特别负责,能够让母子一起平安出院。面对人民群众的期望,医院必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落实责任,避免“错抱孩子”、母子分离的悲剧再次重演。本案二审改判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还旨在警示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医疗技术规范,实施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以防病治病,保障公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事件回顾:年2月,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血型不符,经鉴定并非其亲生。几经辗转,许女士发现这起悲剧源于28年前发生在医院的一起抱错婴儿事件。医院的过错,当时身在同一病房的两个产妇杜女士和许女士将各自的亲生儿子抱错,导致两名新生儿由此错换了人生。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医院以及原告姚策诉被告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前一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元。

后一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4元。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靳昊)内容: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靳昊责编:张永群编辑:孙小婷常莹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zdgq.com/jgyf/1306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隐私保护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乘车路线:18路、112路、43路、30路、36路、45路 电子邮箱: lidekdfq@163.com
    版权所有:甲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