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件,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和用药诊疗范围又有了新的变化。从现在开始,结核、慢性肝炎等门诊特殊慢病患者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啦,减轻患者负担。 门诊特殊慢性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疾病。 据悉,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的参保人员,医院负责,其中结核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血吸虫病、医院负责鉴定,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医院医院负责鉴定。 以上慢性病,哪些诊疗和药品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呢? 结核病: 慢性肝炎: 肝硬化: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 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