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视频网站vip账号 https://news.360xh.com/202109/23/66346.html5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我省年高考体检工作将在6月30日前完成。今年,我省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按照规定,原则上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于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开甘肃省。高考!所有参加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及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由各市(州)招委会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招委会具体组织实施,6月30日前完成。医院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医院医院承担。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须经过培训后开展工作,凡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承担体检任务。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医生应予回避。医院(站)必须成立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组要对考生体检表进行逐一验收检查,重点检查医生填写有无错项、漏项、表述不清、体检结论与实际不符、印章漏印或不清等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如考生对于某项体检项目提出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再受理。高考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检结论是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填报高考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级招委会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纪检等部门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体检工作方案,全面负责做好本地区考生的体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体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高考体检质量。据了解,医院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体检场地、物资、人员、车辆、时段、体温检测与清洁消毒等工作,特别要安排好突发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考生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或其他偶发事件。原则上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于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开甘肃省,有关人员如在体检前14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体检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L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并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体检和相关工作的条件,无明显异常者,可允许参加体检和相关工作。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体检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追究其个人及所在单位相应责任。 来源: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鹏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