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丙型肝炎诊断》等7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03-28 国卫通〔〕4号
现发布《丙型肝炎诊断》等7项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丙型肝炎诊断(代替WS—)
WS—登革热诊断(代替WS—)
WS—梅毒诊断(代替WS—)
WS—麻风病诊断(代替WS—)
WS—手足口病诊断
WS—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识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基孔肯雅热诊断
上述标准自年8月1日起施行,WS—、WS—、WS—、WS—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年3月6日 编者注:如果想查看国家卫生健康委原文,